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烟气余热深度利用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相关规划指标以最终审定方案为准)。
用地位置:项目位于朝阳区金盏乡,京能高安屯热电厂北侧、高安屯六号路南侧、高安屯再生水厂东侧、马各庄东路西侧。
规划范围:西起高安屯八号路,东至马各庄东路,北起高安屯六号路,南至京能高安屯热电厂北边界。
规划用地性质: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730平方米。
规划地上总建筑规模:8956平方米(最终指标以审定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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